【本報訊】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的表弟鍾嘉禧,夥同另外三人藉投資為名,涉嫌騙取他的前女友及女友母親逾一千萬元,案件原定昨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惟沒有律師代表的鍾嘉禧表示,未能及時申請法援,法庭將案押後至今早再訊,期間給予時間讓鍾辦理申請法援的手續。
涉案四名被告依次是無業的鍾嘉禧(四十二歲)、報稱商人的何家麟(四十三歲)、尹廣全(四十四歲)及鄭振達(卅五歲)。鍾與何同被控兩項欺詐罪,鍾另被控兩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罪;尹及鄭則各被控一項洗黑錢罪。鍾嘉禧和尹廣全昨日遲到約十五分鐘才到庭,遭法官責難,法官警告二人在往後的審訊日子必須準時,否則會取消二人擔保。
控罪指,鍾嘉禧與何家麟在○七年三月至○八年十二月間,向兩名女事主李月華及區月愛取得一千萬港元及廿六萬元人民幣,訛稱用來投資何的公司;鍾又被指於○八年六月七日,向區開出兩張共五萬八千港元的支票但最終「彈票」。尹廣全及鄭振達則被控指在○七至○八年間,利用二人名下戶口處理兩筆達三百萬元的罪行得益。控方將傳召三名控方證人及八名警員作供,另有一名專家證人。
案件編號:DCCC 1148/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