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剝削老保安 時薪$13.2

【本報訊】法定最低工資實施快一年,仍有僱主公然違反法例欺壓年老工人。有年逾七十歲的單幢式大廈保安員,在最低工資實施後的時薪仍只得十三元二角,估計僱主過去一年短付工資達六萬多元,但老保安員為保飯碗,寧願啞忍接受低薪,「如果我去舉報即係等於自殺。」社區組織協會估計,有逾萬名年老及競爭力弱的打工仔被短付工資,促請當局正視。

年逾七十歲的阿John在九龍區一座單幢式大廈任保安員七年,每日晚八朝八,工作十二小時,年中無休,最低工資實施後,時薪由十二元一角調高至十三元二角,時薪水平未及法定最低工資廿八元的一半,月入僅四千七百五十元。

為保飯碗不敢舉報

他指明知僱主違法,但因年老,恐無法找到工作,「其實好可笑,我係畀人蝦,但我肯屈就先可以保飯碗。」他透露居於內地的女兒將大學畢業,短期內辭工後將到勞工處舉報。

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吳衞東認為,最低工資顯然未能保障年老及競爭力弱的工人,估計有逾萬名這類單幢式大廈保安員和日薪散工遭剝削而不敢舉報,促請當局應設集體談判權,並規定違法僱主要給予受影響工人懲罰性賠償。勞工處截至今年三月底,共發現一百零一宗懷疑短付最低工資個案,其中十宗僱主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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