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早前在梅艷芳遺產案敗訴後,被代表她打官司的「趙司徒鄭律師行」入稟高院追討二百多萬元律師費,但梅媽聲稱代表律師在遺產案中無盡力協助她,且隱瞞證供導致她敗訴而拒付。
律師行遂向高院申請將梅媽頒令破產,案件經審訊後,法官昨判決指根本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律師在遺產案中有任何欺詐行為,基於梅媽在沒有任何抗辯理由下,即時頒令她破產。
案件編號:HCB 3777/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