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黃燕雲服抑鬱藥超標50倍

【本報訊】替黃燕雲解剖的法醫潘偉明供稱,在黃的胃內發現四種精神科藥物,當中包括抗抑鬱藥、安眠藥及鎮靜劑等,其中一種抗抑鬱藥在血液中的含量更超標五十多倍,為黃帶來致命性傷害;法醫認為黃是因服食過量藥物後所產生的不良反應致死。根據法醫報告,身高一米六四、重五十六公斤的黃屬標準身材,身上無任何外傷,只是左臉有嘔吐物的痕迹,除因藥物中毒引致肺水腫及胃部殘留大量黃色糊狀物外,主要器官均無異樣,顯示她生前應無受過暴力傷害。另外,警方在黃自殺的酒店床上,發現近二百八十顆藥片,經檢驗後全屬精神科藥物,部分須醫生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