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終審法院昨日續審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第三階段,庭上集中處理歐文龍在澳門跨境工業區污水處理廠工程上收受賄款一事,其中投得污水處理廠工程的一名香港聯營公司高層,因已成為另一案嫌犯,不傳召出庭。至於會否將本港富商華人置業主席劉鑾雄或南華足球隊足主兼商人羅傑承列為被告,或第三階段後還有其他階段,澳門檢察院檢察長何超明以保密為由,拒絕透露詳情。
法庭昨日集中處理涉及案件公司的財務往來狀況,澳門跨境工業區污水處理廠工程由中國建築工程(香港)(下稱中建香港)與Atal Engineering、Waterleau, Global Water Technology NV以聯營方式投得合約後,其中一筆涉及七十八萬元澳門幣給予Waterleau,Global Water Technology N.V的費用,就由中國建築工程(澳門)(下稱中建澳門)開出,款項最終被轉移到歐文龍開設的Ecoline公司。
中建澳門財務總監李世忠昨以證人身份作供表示,該款項為顧問費,由中建香港要求中建澳門支付,因有清款單及被不同部門審批,他按照程序批出,被轉移至Ecoline他則不知情。至於另一證人,即中建香港總經理陳應麟,因是另一偵查案嫌犯,將接受預審,故今次不傳召他出庭。
此外,歐文龍貪污案上一階段的案件中,行賄罪名成立的林偉,涉嫌換地行賄,澳門行政長官事後撤銷換地,林與妻子提司法上訴,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合議庭昨裁定行政長官得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