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捲淋鏹案男子涉妨礙司法

【本報訊】大埔區議會前副主席溫學濂的女兒和姪兒○四年時被人當街淋鏹受傷案,行兇者多年前已被裁定淋漒傷人等罪成立判囚;惟案件餘波未了。警方當時拘捕涉案疑兇,並安排對方當污點證人出庭頂證其「大佬」;期間一名無業男子多次向污點證人探監時,涉嫌軟硬兼施企圖阻止對方作供,因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

煽動他人不出庭指證

卅二歲被告周健生被控在○四年四月廿六日至六月十五日期間,在一宗淋鏹傷人案中煽動及指使男子陳英鍵,若不出庭指證綽號Monkey的林明榮,便可收受近卅萬元報酬。

控方開案時透露,溫學濂女兒溫幸珍及姪兒溫淼森於○四年一月十六日晚,在大埔大光里被兩人淋鏹襲擊。一個月後警方拘捕為本案事主的疑兇陳英鍵。陳被捕後承認是三合會「和×和」成員,又指是其「大佬」林明榮指使他犯案。並透露他們原應向溫學濂兒子及媳婦施襲,但他們「點錯相」誤傷溫的女兒及姪兒。

同屬該三合會成員的被告,被指在○四年四至五月間,四度向陳探監時表示,如陳不頂證林明榮,便可得廿萬至卅萬元報酬。被告更指若陳收錢後仍作供,便可能「無命享」該筆錢。結果廉署在○四年七月拘捕被告。

據資料顯示,陳英鍵在○四年底承認淋潑腐液企圖嚴重傷人罪,並在案中頂證其他涉案者,陳最終輕判監禁六年,而林明榮則判囚十八年。另外,林明榮被捕後在錄口供時,透露是溫學濂涉嫌買兇傷子,但溫由始至終並無被控。

案件編號: DCCC 9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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