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差骨監守自盜候懲

服務警隊廿七年、駐守旺角警署報案室接待處的高級警員,一年內於當值時涉多次在失物中偷取現金,將部分款項「袋袋平安」。區域法院昨裁定被告十二項盜竊罪成,共涉款二千多元。法官押後至五月廿八日判刑,以待索閱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期間還押。

被告吳兆輝被控十五項盜竊罪,指他○九年八月至一○年八月在旺角警署內偷竊,昨被裁定其中十二項罪名成立。法官昨日裁決時指,被告在警誡會面中的辯解,跟他在法庭上自辯時的辯解前後矛盾,亦跟控方證人的口供前後不一。

任職期間屢獲嘉許 將失長俸

辯方求情指,四十五歲被告於八四年加入警隊,任職期間屢獲嘉許,原本計劃於去年一月退休,如今因本案將失去公職和長俸。辯方承認被告違反誠信,和違反公職,不過被告本性良好,望獲法官輕判。

案情指,被告於案發期間在旺角警署報案室接待處負責收取失物,並須把失物資料存入警隊的電腦作紀錄。前年八月廿三日一名市民在櫃員機拾獲一名提款者忘記拿走的四百元,拿到警署報失。失主之後到警署查問,卻發現失款金額與電腦紀錄的銀碼不符,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正是該失物的登記者,並揭發被告亦涉嫌在另外十四次失物案中偷錢。

資料顯示,駐守旺角警署的另一名男警員被告孔志東(卅七歲),牽涉另一宗監守自盜案件,於報案室當值的八個月間,私下接管多名市民拾獲的銀包並從中「落格」,取走共一萬四千多元、八達通及名牌銀包等。孔於今年初在區院因十項盜竊罪被判監兩年。

案件編號:DCCC 20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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