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無業綜援漢去年因不滿社會福利署暫緩一個月綜援金,盛怒下在長沙灣社區中心地下的社會保障辦事處內,用打火機焚燒一張表格洩憤,幸火種迅即熄滅。涉案無業漢承認罔顧生命是否受到危害而縱火罪,案件押後至五月十一日,待索閱被告背景報告後宣判。
無業被告梁健文(四十三歲),承認一項罔顧生命是否受到危害而縱火罪。控罪指,被告去年十二月二日在長沙灣社區中心地下荔枝角社會保障辦事處三號接見處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焚毀一張紙,罔顧他人的生命。控方指,被告早前提取的精神心理報告反映,被告沒有精神心理問題。辯方透露,被告去年七月開始失業領取綜援,失業前任外賣工人,日薪百多元。
案情指,被告案發時領取每月三千零九十元的綜援金,他須於每月首天向社署提交求職計劃,方可按時獲發綜援。惟於去年十一月一日,被告未有依時提交求職計劃,所以該月的綜援金被暫緩發放。去年十二月一日中午,被告到社會保障辦事處查問綜援金情況,被告突然情緒激動,在接見室外從褲袋取出一個打火機,並燃點求職計劃的表格擲向牆邊,幸火種很快熄滅,表格的三分之一被焚毀。被告即時被捕,他向警員稱,「明天來再燒大疊啲!」
案件編號: DCCC59/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