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應該有多少個司局長,只能用經驗來判斷。最初是三司十一局,之後加了一局,現在到了第四屆,梁振英建議再加到五司十四局。這個數字不是憑空想出來的,而是政府一路走來,發覺人手不足以應付工作,那就只能擴建上層人手。
香港回歸後的司局長架構,主要是參考回歸前的政府而定。不過,九七年之後,香港愈來愈政治化,這個趨勢既反映來自立法會的壓力,政府官員到立法會接受質詢,準備工作令局處官員疲於奔命,也可見社會對政府的期望愈來愈高、要求愈來愈多。因此,政府的政治工作量,在過去十五年大幅增加。
即使曾蔭權以小政府自居,可以不做的就不做,可以不到立法會就不到立法會,但三司十二局也感到吃力,難以應付局面。反觀梁振英的管治哲學是穩中求變、適度有為,守成已經吃力,一旦求變,需要的司局長自然更多;至於適度有為便是要孭上更多責任,更積極回應七百萬香港人的訴求。於是,有數得計,大市場、小政府之下,也要三司十二局;那穩中求變、適度有為的新政府,是不是仍然可以用舊編制來執政?這只是一個很簡單的計算,憑過去的經驗,已經可以有一個客觀的結論。
新編制需要多一些資源,但在政府的正常預算中只是九牛一毛。當然,立法會有責任小心審視這些增撥預算的申請,如果從把事情做好的角度來看,立法會應予支持;就算從政治角力來看,泛民也可以先禮後兵,在人手編制上完全答允新政府的要求,真的交不出功課,那新政府就無得怨、無得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