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現場證據 方便追討賠償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提醒市民,一旦不幸於私人地方受傷,應即時保留現場證據,如拍下現場照片等;傷者亦有權要求管理人員陪伴求醫,確保有第三者在場證明,及要求註冊醫生即時發出報告,以證明傷者受傷原因與場所有關,「一離開現場,就好難再搵番證據證明受傷係同現場有關,之後要追討賠償就好困難。」

羅又指出,不少公眾場所均會擺放「小心地滑」等告示,但即使擺放告示,涉事公司亦未必因此免除所有責任,「有告示嘅話,管理公司有機會免除部分責任,但係如果管理公司好耐都唔解決問題,可能個(法)官會質疑點解冇及時解決。」換言之,管理公司有機會需要負上部分責任。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搵樓18即睇最新樓價走勢、最全面地產新聞及筍盤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