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壹傳媒職工涉妨礙私隱署

【本報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去年九月廿三日,派員到將軍澳工業邨的壹傳媒大樓停車場,向一名女辦公室助理派發傳票通知書時,疑遭到妨礙、阻撓或抗拒,令對方未能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所賦與的職能行使其權力,事件最終報警處理,案件昨於觀塘法院再提訊。

涉案五十五歲女被告羅有財,被控一項妨害一名人士執行職能罪,法庭將案押後六月廿五日開審。控方表示審訊會以中文進行,預計傳召兩名證人,辯方則會傳召一名證人。被告續准以一千元保釋外出。

案件編號:KTCC 132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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