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資料不清工傷難追討

【本報訊】工業傷亡權益會近日接獲有建造業散工求助,指遭受工傷後僱主為逃避承擔責任而失蹤,但是受傷工人因無法取得判頭的公司名稱及地址而無法自行呈報工傷及追討欠薪,向勞工處求助不果,最後要由警方介入下始成功聯絡非直屬僱主解決事件。

該會指每年接獲四百宗求助個案中,部分因對不清楚僱主資料而未能呈報工傷,籲工人受僱時必須收集僱主資料以作保障。

四十六歲的莊志豪上月在朋友介紹下到葵涌一間店舖任職拆卸工人,上月廿五日工作期間他從梯上墮下導致腰部受傷,自行求診後證實脊椎塌陷,須戴上腰封及暫停工作,但其判頭卻以「唔想影響以後接工程」為由,拒絕向勞工處呈報工傷,其後更失蹤並拖欠薪金。

莊先生遂向勞工處自行呈報工傷,卻因未能提供僱主姓名、公司地址及電話等資料而拒絕受理,處方只建議他透過法律途徑索償。

工業傷亡權益會昨與莊先生到事發現場外示威,抗議僱主逃避工傷責任及欠薪,後在警方介入下成功聯絡莊的非直屬僱主,即場向莊發放欠薪並承諾向勞工處呈報工傷。該會幹事蕭倩文指:「好多散工都係經朋友搭上搭先接到工程,好難搵到個大判幫佢報工傷或自己報,建議工人最好喺開工前收集晒僱主資料,保障自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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