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署避招標 分拆大額採購

【本報訊】審計報告揭發懲教署多次不按規例進行採購,把大額採購分拆,曾起碼九次在一日之間,分開二次至五次向同一供應商購買同類物品,令每次開支不超過政府指定的金額,繞過進行招標程序。審計署署長建議懲教署堵塞漏洞,查明原因並採適當跟進行動,懲教署發言人稱會全面檢討並改善。

根據審計報告,懲教署一○至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四至十一月,向同一名供應商分別廿八及廿四次,重複以每次少於五萬元,採購合共八萬多對膠拖鞋,但實際的貨物總額超過一百萬元。按政府的採購規定,如此款額的大量採購,本應進行招標。

而○九年採購膠拖鞋時,部門收到四個報價,最終竟接納最高的逾七十萬元出價,卻無文件解釋原因。另部門數次採購膳食時只收到一份合要求標書,又多次未能及時完成招標,需延長舊合約三至十五個月,遭審計署批評做法不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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