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醫院管理局自○七年起動用四億多元推出五項公私營醫療合作計劃,但審計報告發現,由私家醫生為公立醫院長期病患者跟進健康狀況的共同護理計劃使用率極低,去年十二月,計劃提供八百個名額,五千一百多名病人應邀參與,實際僅二百九十七人參加,使用率百分之六;但計劃的行政費卻超高,每名病人每年七千七百多元成本中,七成四竟是行政費,要求醫管局設法改善成本效益。
至於透過培訓以提高長期病患者自理能力的病人自強計劃,審計報告發現八千八百多名參加者中,四千六百一十人中途退出,遠高於醫管局記錄的一千三百四十四人,建議醫管局有效監察病人退出情況及了解原因。
而資助白內障病人到私家診所接受手術的「耀眼行動」,在○一至一一年度有近三千六百人透過慈善資助豁免全部費用,當中三成四因害怕向私營醫療機構求診,希望在公立醫院接受手術。審計署建議加強推廣參與服務的醫生所能提供的慈善安排,以釋病人憂慮。
審計署又發現,醫管局要求參與相關計劃的服務提供者購買保險,但醫管局本身並無同時投保,若有參與計劃的病人索償,醫管局其實也難逃責任,建議醫管局要求服務提供者在保單中把該局納為共同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