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豪宅婦告男中醫促還樓

【本報訊】居於港島西半山豪宅的富貴家庭主婦因「睇病」,而認識已婚男中醫師,之後雙方成為好友,期間她更用三百多萬元「一炮過」購入的港島南區置富花園單位,以中醫名義替她信託持有。雖然中醫曾承諾只要她一開口,便會將單位奉還,但「貴婦」指稱經她多次要求下,中醫都不作回應,她遂訴諸法律指對方違反信託,昨日入稟高院要求對方交回單位。

原告李少甜(譯音)報稱是一名家庭主婦,報住巴炳頓道豪宅,被告李志軒(譯音)則自稱是一名中醫師,已婚並育有數名女子,報住涉案的置富花園單位。入稟狀指原告在○七年底打算購入涉案單位,要求被告代為出面購買,原告更因此提取三百五十九萬元予被告,「一炮過」完成買樓交易,以被告名義做登記業主。

記者昨往涉案置富花園單位查訪,滿頭白髮的被告應門時表示,與原告是醫師與病人關係,並成為好友。他承認曾向原告借錢買樓,並形容雙方關係「一直幾好」。他亦是在收到入稟狀才知原告要興訟處理,但他表示不知原因,試過找原告了解,但始終聯絡不上。被告坦言:「無諗過要用法律途徑解決,如果可以嘅,畀返啲錢佢咪得囉」。

案件編號:HCA 57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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