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證人被指約「香港小姐」有目的

【本報訊】兩名女懲教署員涉嫌藉替女囚犯及其內地男友「通風報信」,而索取LV手袋及鑽石等報酬案,該名從商的內地男友盧國祥擔任控方特赦證人。辯方昨日盤問盧時,質疑他想約被指為「香港小姐」的首被告見面是另有目的,他否認;另外,從庭上播放盧早前向廉署錄取的會面影帶中,盧曾批評「CoCo(首被告)為人貪慕虛榮,想攞着數!」又指次被告雖然經常講生意,卻是「咩都唔識」。

常以靚女稱呼首被告

任二級懲教助理的首被告吳淑怡(卅六歲)及任懲教主任的次被告黎秀慧(四十七歲),被控向內地女犯伍巧梅(約卅九歲)及其男友盧國祥(四十六歲)索取利益。

辯方盤問時指盧在○九年底案發時,跟「香港小姐」(即首被告的代號)經常聯絡,盧常以「靚女」稱呼對方及多次約會她,質疑盧跟「香港小姐」聯絡另有目的,並非純粹想知女友「阿梅」的消息。

盧否認,指稱呼「香港小姐」是「靚女」只是開玩笑,並解釋「香港小姐係靚女嘛!」又指出這亦是「和諧一點」以及讚賞女士們的禮貌稱呼。而他想跟「香港小姐」見面,只是想「見識」一下這名跟阿梅關係要好的人。

案件編號:DCCC 127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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