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吞契爺36萬 「女會計師」判囚

育有三名子女的失婚婦在六年前因遇上「家暴」,入住婦女庇護中心時認識了同病相憐的女文員並結為金蘭姊妹,女文員卻疑趁機下手,向失婚婦自稱是會計師,精通投資,及後更成功游說失婚婦父親交出卅六萬八千元積蓄合資買樓,惟買樓計劃擱置後,她為逃避還款接連開出三張空頭支票,最終被捕。女文員昨於觀塘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三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罪成,裁判官重判她入獄十八個月。

任職文員的被告趙敏茹(卅四歲)昨聞判後顯得一臉茫然。裁判官裁決時指女事主及其父乃誠實可靠證人,相信被告確以買樓投資作藉口騙取事主父親積蓄,再刻意開出空頭支票「扮」還款,認為被告的行為與詐騙無疑,加上不認罪及無悔意,涉款達數十萬元,即使初犯仍須重囚以作阻嚇。

開三張空頭支票避還款

據女事主莫劍紅(卅多歲,下稱莫)及她從事飲食業的父親莫志忠(六十多歲,下稱莫父)庭上供詞指,莫在○六年遭當時丈夫虐打而入住庇護中心,在中心內認識被告,兩女一見如故並以姊妹相稱;其後被告經常上莫家留宿,並認莫父做「契爺」。

莫與前夫離婚後靠綜援獨力養育三子女,因學歷不高,對自稱大學畢業兼任會計師的被告十分信任。當被告○九年提議與莫父合資買樓時,莫父即在同年五至十一月,將卅六萬八千元現金分三次交予莫轉交被告,惟被告收款後卻將買樓一事束之高閣。至前年十月莫氏父女終成功約被告到律師樓簽下借據,要被告承諾同年底前清還買樓款項。被告遂在去年一月六日、十日及十一日,先後向莫父開出三張支票,總金額是卅六萬八千元,但該三票最終都是彈票,莫父遂報警。

被告在表證成立後,自辯指從沒表示要與莫父合資買樓,「正常人都唔會就咁畀幾十萬我幫佢買樓啦」,又大發牢騷說:「講真,使乜告我刑事吖,民事追債咪得囉!」最終被告亦被裁定罪成。

雖已事隔一段時間,但莫氏父女餘怒未消,莫父作供後庭外怒罵被告「好蠱惑,好衰」;莫女則指摘一度以金蘭姊妹相稱的被告,令她與父親關係變差,並哽咽道:「原本層樓係買畀細佬結婚,依家無晒,佢不停玩弄我哋成家,我好傷心識到呢啲人。」而昨日庭上所見,莫氏父女與被告已儼如陌路人。

案件編號:KTCC 5691/2011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搵樓18即睇最新樓價走勢、最全面地產新聞及筍盤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