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生物製劑 應加強監管

【本報訊】可治療不同疾病的高科技藥物「生物製劑」愈趨普及,包括胰島素及癌症標靶藥物等。有藥劑師指生物製劑生產過程繁複,溫度或濕度輕微變化已令藥效大變,故須嚴守多項標準。相反由非原廠生產的「仿生物製劑」只屬模仿藥物,以往卻毋須通過大型臨床測試,歐美藥監部門已陸續修例加強監管,促請港府盡快跟從。

無臨床研究保障不足

中文大學藥劑學院副教授李詠恩表示,生物製劑須抽取人體DNA、細胞或蛋白質等,以生物技術合成製作,涉及逾五千個工序,生產時的溫度、壓力、氧氣量以至儲存方法皆極為嚴格,些微變化已可嚴重影響藥效。例如一九九八至二○○四年英國突錄得一百七十五名腎病患者使用生物製劑「紅血球生成素」後,竟出現抑制紅血球生產的「純紅血球發育不全症」,調查發現因藥廠微調生產工序所致。

原廠專利權屆滿後須公開部分資料,讓其他藥廠研發「仿生物製劑」,以調低藥價,以胰島素為例,生物製劑及仿生物製劑價格可差十多倍。她強調仿生物製劑只屬仿製品,難以完全模仿原廠藥,但同樣有上述出錯風險,惟以往卻毋須通過第三期大型臨床研究等,對公眾保障不足。

世界衞生組織及歐洲藥物管理局近年已改例,加強對仿生物製劑監管,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亦正草擬新指引。

現時本港有十多種仿生物製劑,李詠恩促請港府盡快檢討指引,規定仿生物製劑須有第三期臨床數據,並設立監察藥物安全的警戒機制,才可獲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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