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權有問題都要承擔
忠誠集團拍賣部總經理鄭先生表示,買方在競投物業時不但不能要求修改拍賣章程條款,扑錘成交後,更須即場支付一成訂金及簽訂正式買賣合約,略去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的程序。他指,倘遇上「冇契」物業,拍賣行會提供相關物業資料,並提醒買家要承擔風險,「其實我哋拍賣過廁所、走廊、外牆,因為早期啲發展商會拆散業權嚟賣,通常都係業主立案法團自己買番。」
「拍賣合約或者會寫明買家要負責所有嘢,業權有問題都要自己承擔。」律師黃國桐指出,所以買家競投物業前應先查明業主有否欠交差餉、管理費及物業是否有違規建築等,因為一旦簽署合約,買家便需自行承擔,不得向原業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