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首被告女懲教被稱「香港小姐」

【本報訊】兩名女懲教署人員涉嫌藉替一名女囚犯及其男友「通風報信」,而向二人索取LV手袋及鑽石等酬勞案,控方昨傳召女犯的內地商人男友作供,他表示稱呼其中一名代為聯絡的女懲教署人員是「香港小姐」,他指「香港小姐」向他稱「大陸人好有錢,來港買名牌同金器,好羨慕大陸人」,對方又向他呻「打政府工,啲名牌買唔起!」

女囚內地商人男友作供

任二級懲教助理的首被告吳淑怡(卅六歲)及任懲教主任的次被告黎秀慧(四十七歲),被控向內地女犯人伍巧梅及其男友盧國祥索取利益。

盧國祥(四十六歲)昨以特赦證人身份作供,他指在內地從事燈飾出口生意,而其女友「阿梅」(即伍巧梅)於○九年十二月廿一日因洗黑錢罪在區院被判入獄後,當晚身在內地的他,接獲一名女子來自香港的來電,對方表示負責在監獄看守阿梅並跟她「好熟」,故向他報告阿梅的情況。

盧表示因來電者是一名香港女子,故他替對方安了一個叫「香港小姐」的稱呼,他指該「香港小姐」後來替他及女友傳遞信件,期間不斷向他明示及暗示要送贈名牌手袋。

盧稱因一直未睹「香港小姐」真貌,故曾發訊息給她說「聖誕快樂」,希望可以約她外出見見,但未獲對方理會。控方則指,盧所指的「香港小姐」是首被告。

盧續稱在一○年二月開始收到次被告來電,對方除了報告阿梅的情況外,還要求他協助拉攏次被告友人錢欣,取得他合作夥伴的生意。

盧指出,次被告又多次埋怨懲教員宿舍內的電腦不足,盧表示有感「睇電影有黑監獄、虐待之類……怕裏面那個(女友)有事!」故向次被告交出合作夥伴的聯絡方法,及送贈她一部二手的筆記簿型電腦。

案件編號:DCCC 127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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