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行政長官梁振英雖然也是小圈子選舉產生,但他的「打拚」過程是董建華、曾蔭權遠不可同日而語的。梁振英經歷了相當「慘烈」的競爭,而且這場競爭是在香江社會的「監督」參與下公開、透明地進行的,是幾乎「全開放」的。三名候選人梁振英、唐英年、何俊仁的表現及「磨難」,與許多地方的「民主選舉」沒有甚麼不同,他們都經受了「疾風暴雨」,經受了「戰鬥洗禮」,這是董建華的「江握手定乾坤」、曾蔭權在小圈子中佔絕對優勢和梁大狀「做騷式辯論競選」根本不能比的。
選上特首之位的經歷如此不同,梁振英的執政心態和風格也會和董、曾很不同。根據《基本法》的規定,特首當然都要對中央政府負責,但梁振英的參選經歷,必然會讓他在施政和管治上更多的關注如何為他在競選中一直強調的面對七百萬港人的民意負責,必然會讓他關注考慮如何落實自己的競選諾言、政綱理念。事實上,關注和落實這些與「對中央政府負責」並不矛盾,如果梁振英當選執政後,做不到「面對七百萬港人」,做不到自己的政綱理念,那才是未能對中央政府負責。
梁振英今次之所以能夠參選,能夠和過往朝廷早就挑選、培養的唐英年競爭「上崗」,最根本的原因是北京調整了「特首產生條件」:一是要引入競爭機制;二是要民望較高、能力較強的人在「全民監督」、「評頭論足」下打拚出來。這個重大調整,是中央根據香港回歸十五年的形勢轉變、經驗教訓以及展望未來作出的,梁振英迎合、順應和成功實踐了中央的這個調整轉變,中央當然也會對他的「新的執政風格」一路支持。然而,梁振英的未來之路並不易行,要經歷更多的風雨和試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