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房署涼薄 扼殺家暴支援

「老公唔好打我,我以後唔同人傾偈啦!」夜深時分,淒厲的哀叫聲響徹長空。此情此景,不時在較多低收入人士聚居的天水圍、屯門及葵青的家庭發生,有的甚至演變為滅門慘案。不少規模較小的社福團體,多次爭取在公共屋邨設立辦事處服務居民,但房署在審批上諸多限制,常以「冇位」、「規模小」為由拒批申請。本報記者巡查多個高危屋邨,竟發現不少非住宅單位被用作儲存文件及建築物料,令有意租用辦事處的社福團體,要淪落街頭「擺櫈仔」聽居民訴心聲。

「冇落腳點,兩個同事要喺街頭擺櫈仔做(居民)輔導,但咁做令居民無晒私隱,佢哋點會有信心求助?」天水圍的家暴問題嚴重,久不久便發生家庭慘劇,很多社福團體欲在屋邨設立辦事處,提供輔導服務。○九年,現擔任正言匯社婦女事務發言人的廖銀鳳,當時是另一婦女組織主席,其時曾分別申請租用天晴邨或天悅邨的非住宅單位作辦事處,惟幾經爭取,仍是失敗而回。廖憶述,當時該會獲得一筆為期三年的捐款往天水圍做輔導工作,並由社署推薦予房署申請租用辦事處,但申請仍未獲批。

近千平方呎擺小量文件

房署指,該會天晴邨的申請被拒,因有關計劃不獲相關部門支持,而天悅邨的申請,則是該會主動「退出」。廖直斥署方說法不負責任,「我哋想租大啲地方,同有問題嘅家庭做輔導,但房署要我哋同其他機構共用天悅邨一個單位,得一張枱一張櫈,根本做唔到服務,房署叫我哋簽名退出,但我冇簽到。」

記者日前巡查天水圍、屯門、東涌、葵青及深水埗多個屋邨的非住宅單位租用情況,發現在近二十個地點中,大部分竟用作儲存屋邨辦事處檔案及文件、儲存備用建築材料、工程維修辦事處,以及預留互委會之用,例如在天水圍天恩邨恩盈樓地下,約有近千平方呎的非住宅地方擺放櫃及文件。有居民指,在上址居住七年未見有人進出儲物室,不明為何房署將地方儲存文件,而不批給團體設立中心服務居民;而天華邨華悅樓地下,自一○年社署辦事處遷離後,便空置至今。

被迫在食肆及公園傾談

據了解,社福團體要租用屋邨非住宅單位,須為非牟利機構。不過,即使符合資格,亦未必獲批。「佢話我哋唔係非牟利機構,唔可以租用單位,但有好多團體符合資格,最終都唔批,我哋另一個組織『關注草根生活聯盟』夠合乎資格,舊年申請喺東涌設立辦事處,房署又係一句『冇位』、『規模細』就唔批!」關注綜援檢討聯盟組織幹事李大成嘆道,該會數年前計劃進駐高危地區,故向房署申請租用天水圍或東涌非住宅單位,但單位不是待用,便是已留給承建商擺放雜物,最終迫於在食肆及公園與服務對象傾談。

「呢啲就係公屋規劃嘅灰色地帶!」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表示,城規會規定公屋範圍要有單車位、球場,卻無規定要有社福設施,此舉令部分屋邨如屯門寶田邨只有「一間半間」服務中心。他認為很多公屋居民都有家庭問題,故社區支援很重要,城規會及房署有責任檢討現行政策。

就審批租用非住宅單位申請,房署發言人指,會考慮有關建議是否獲得社署或政府部門的推薦以及工程、技術或法例上是否許可,予以跟進,另上述非住宅單位有九成皆在使用。

文:杜寶琪 / 圖:張 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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