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珠寶職員監守自盜囚26月

【本報訊】珠寶公司銷售員聲稱欠下三十萬元賭債,在去年八個多月間涉嫌監守自盜,偷取珠寶公司共一百二十九件珠寶首飾,總值一百三十多萬元,然後拿去典當套現,案件揭發後,警方分別在五間當舖起回其中一百二十八件失物。涉案銷售員昨在區域法院承認盜竊罪,被判監廿六個月。

二十九歲被告鄭江衡,被控去年二月一日至十月十二日,在九龍紅磡鶴園街凱旋工商中心偷竊屬於麗生珠寶有限公司一百二十九件珠寶首飾,共值一百三十三萬七千多元。控方指,現時只餘下一條價值六萬四千元的藍寶石頸鏈失物,因被告轉售他人而無法起回。

辯方求情指,被告私下經營寶石買賣,惟生意失敗,備受財困,遂到澳門賭博求翻身但失敗,更欠下三十萬元賭債,令他萌生盜竊念頭。

案情指,被告自前年受聘於涉案公司,去年十月十一日,銷售經理發現一件價值十五萬元的珠寶遺失,遂查問被告,被告後來承認已將該件珠寶拿去典當,並承認曾盜取其他珠寶。

案件編號:DCCC 2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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