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的士司機因兒子未能升讀心儀的名校英皇書院,憤而爬上灣仔警察總部對開的行人天橋頂,企圖跳橋死控教育局,他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作出阻礙罪,昨於東區法院被判一百五十小時社會服務令。他昨日在庭上,再次向當日受影響的市民致歉。
五十三歲被告李俊諺於去年九月九日上午九時許,爬上灣仔警察總部對開的行人天橋頂,並把汽油淋在自己身旁。警察要封閉行車線打開氣墊戒備,令中上環的交通大受影響。
裁判官判刑時說,明白被告犯案的原因,而且感化官報告內容正面,被告亦曾獲好市民獎及運輸署的好司機獎,故可接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
被告曾說雖然兒子未能入讀英皇,但目前校園生活愉快,醉心運動及做義工令兒子的學業只受到輕微影響,會儲錢讓兒子日後到外國升學,以提升英文程度。
案件編號:ESCC 913/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