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來自單親家庭與父相依為命的現年十六歲少女,聲稱約在小學四至五年級時一個行雷晚上,要求父親陪睡,結果被生父摸胸,自此更多次遭父非禮,或以非禮作懲罰,受侵犯達五十次。直至去年她放學回家被父親看見她與男同學一起,遭父責罵,並在沐浴時被父親上下其手,少女終忍受不住向社工哭訴。涉案父親否認指控,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六十三歲被告否認八項非禮罪,指他於○五年九月至去年九月期間,在所住地方非禮女兒X。
控方案情指,X現年十六歲,八歲時父母離異,之後她與被告同住,期間被告亦曾與X到台灣居住數年。X聲稱小四、五時約九至十歲期間,她曾因為打雷而未能入睡,於是叫被告陪伴她,被告睡在她身旁時伸手入她衣服內摸她的胸,她當時不知怎樣反抗。
後來她跟被告遷居台灣,有次因玩網上遊戲與被告吵架,被告便捉起她雙手摸她的胸及私處。另外,被告又曾趁X睡在梳化時輕吻她,又在另一情況下用手指插她下體;X又指被告曾經在她淋浴時入浴室對她上下其手。她又試過因為電話費帳單問題與被告發生爭執,結果遭被告脫下褲子非禮。
X又指,當年與被告收拾行李準備由台灣回港時,被告對她說:「在返港前畀我摸胸。」便把X推在梳化上狎弄她胸部。X聲稱她感到害怕,並透露自○五年起遭被告侵犯達五十次,惟她記得詳情的只有控罪所指的八次。
案件編號:DCCC 1246/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