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登記選民 或毋須住址證明

【本報訊】區議會選舉引發連串種票風波,政府早前就確保選民登記住址正確提出六項措施,包括要求新登記選民提交住址證明。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指,因該建議在公眾諮詢階段未得到大比數支持,故當局傾向不推行。另外,選舉事務處今年至本月九日止,共收到五百名選民要求取消選民登記,較上一周期多兩倍。

譚志源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稱,政府早前提出六項確保選民登記住址正確措施,除了修改選民登記冊格式一項外,其餘五項建議,包括要求新登記選民提交住址證明等,在公眾諮詢階段均未得到大比數支持,故當局傾向不推行,但會抽查選民登記住址。譚又指出,當局建議修改選民登記冊格式為按住址排列,私隱專員亦認為該建議不涉及侵犯私隱。

選舉事務處總選舉事務主任李柏康指,至本月十五日,就去年區選共收到九千九百宗投訴,有二千一百宗涉及選民登記出現一屋多姓的情況,另已向七千二百名選民發信要求提供住址證明,料四月中完成首階段調查。

李柏康又指,在未來選舉中不會強制要求選民在投票前交出相機或有拍攝功能的手提電話,因有關安排在執行上有困難,但會提醒在場人員阻止拍攝。至於九月立法會選舉選民登記活動會在月底推行,料花費三百六十萬元,吸納十六萬名選民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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