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等五人,去年九月一日衝擊在科學館舉辦的替補機制論壇,昨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和刑事毀壞共四罪罪成。各被告續准保釋至今日等候判刑。首被告梁國雄在庭外指,當日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的林瑞麟才是罪魁禍首,他們因不滿假諮詢才示威;次被告黃洋達則認為裁判官並不了解案件背景。
「長毛」自行求情時稱,他對示威過程中有物件被損壞感到歉意,願意賠償。他認為諮詢會有造假之嫌,才會選擇以示威方式發聲。「長毛」自言雖有十多項案底,但從未為私利犯案。辯方代其他被告求情時強調,他們只關心香港民主發展,只是公民抗命,並非為個人利益,認為他們在道德上並沒有犯錯。裁判官指示威者進入會場後,行為令人生厭,與會官員並不是驚弓之鳥或過分敏感,而是迫於無奈下才狼狽離去。被告雖辯稱示威只是行使基本權利,但亦不可凌駕他人的基本權利。裁判官又指,首被告梁國雄曾拉扯玻璃門的門柄及衝撞木門,令兩門損壞,故裁定他兩項刑毀罪罪成。除首、次被告外,其餘三名被告為鄧建華、陳倩瑩及社民連成員容偉堂,五人年齡介乎廿二至五十九歲。
此外,由一批退休警員組成的民間團體「愛護香港力量」昨日亦到法院「踩場」,他們自備橫額及高喊「長毛通櫃,V煞濕滯」等口號,長毛則大喊:「收錢示威可恥!」期間愛護香港力量成員更與社民連成員發生口角,需警員到場維持秩序。
案件編號:KCCC 3676/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