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煙商款待 涉違國際公約

【本報訊】滿口法治精神的特首曾蔭權爵士偏偏無視法紀,毫不避嫌與富商何柱國來往甚密,有環保組織踢爆曾蔭權涉嫌違反國際公約,牴觸政府官員不應接受煙草商款待的條文。何柱國是香港煙草有限公司主席。有吸煙與健康委員會前委員形容事件極之嚴重,「中國簽署了公約,但曾蔭權知法犯法,令中央千年道行一朝喪。」

環保組織「爭氣行動」去信全部立法會議員,質疑曾蔭權及其妻今年初搭乘香港煙草有限公司主席何柱國的遊艇,而在本年度財政預算案,政府並無進一步控煙措施,「爭氣行動」認為兩者有莫大關連。

何柱國是香港煙草大股東

根據何柱國旗下集團網站,介紹其主席何亦同時是香港煙草有限公司主席;另根據公司註冊處紀錄,何柱國是香港煙草有限公司大股東。

「爭氣行動」引述世界衞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第5.3條實施準則稱,「煙草業向政府機構、官員或僱員提供的支付款項、禮品和服務,無論是貨幣還是實物,以及研究經費,都會產生利益衝突。即使沒有承諾給予積極考慮以作為交換條件,也會造成利益上的衝突,因為個人利益有可能對履行官方職責帶來影響。」

諷刺的是,「爭氣行動」亦去信曾蔭權愛將、金融管理局總裁陳德霖,提醒金管局遵守該《公約》,並獲金管局回信,確認當局知悉《公約》,所以並無投資煙草公司,無疑是陳德霖摑了曾蔭權一巴掌。

《公約》是世界衞生組織推動的第一條國際公約,通過多方面限制煙草產品,以減少吸煙引起的各種疾病和死亡率。中國在○三年簽署《公約》,○五年成為締約方,其效力引伸至香港及澳門。

有煙草業人士稱,本港衞生部門官員經常以《公約》第5.3條作為藉口拒絕會見,濫用程度達致矯枉過正,而曾蔭權應知悉《公約》內容。該人士坦言,即使曾蔭權違反《公約》,最多也是遭世衞譴責,而且政府過去數年加煙草稅,毫無偏幫業界,但曾蔭權跟煙草業人士「行得太埋」,難免予人瓜田李下感覺。該人士又說:「《公約》相關章節從前係針對越南同柬埔寨等貪污嚴重國家,香港以廉潔見稱,無想過會因為一個曾蔭權而捲入違反《公約》風波。」

「令中央千年道行一朝喪」

吸煙與健康委員會前委員勞永樂說:「中國一向都遵守國際公約,但來到特區,一個小小曾蔭權令中央千年道行一朝喪,令中央丟臉!」

另有煙草業人士透露,香港煙草有限公司從前有代理產銷「良友」及代理其他香煙品牌,但後來將「良友」的產銷權售予另一家公司,最近至少十年應已經沒有代理任何香煙品牌,在港幾近沒有涉及煙草業務。本報昨向特首辦查詢,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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