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小女子罪該判死?

浙江億萬富姐吳英被判死刑事件,與重慶王立軍被扣查一事,同樣正在發酵,事件結果和群眾反應,可能延續一時。

有傳媒公布了浙江高級法院對吳英受審宣判的照片,吳英回眸一顧,那充滿冤屈的眼神,的確令人神傷。

到底吳英犯了甚麼罪呢?她犯的是金融訛騙罪,也就是非法集資。據說集資數額特別巨大,有好幾個億。

領導講話 大過法律

大家知道,近年內地的民營中小企,在金融海嘯中,資金周轉十分困難。國營銀行雖有中央撥款作為紓緩企業資金周轉之用,但銀行貸款多流向大型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借貸無門,所以便轉向地下錢莊借高利貸。吳英所主持的本色集團便是利用這個時機集資,高利吸入資金,更高利貸出,同時利用這些資金,投資期貨和房地產,謀取利益。

吳英集資的詳情我們不得而知,其中也許存在着訛騙成分。現在主控的竟是政府,而不是受害人,其中奧妙,使外人難以理解。

內地對判刑的傳統慣例,就是看那個時期要打擊的重點犯罪是甚麼,所以有所謂「從嚴從重」的說法,而不是完全以法律為準繩,卻夾雜着政策的成分。以致民間流傳着:「法律不如政策,政策不如領導人的講話。」

因為在當前的金融體制下,當局把非法集資作為重點打擊的對象,於是,既然吳英非法集資數額巨大,便拿她來祭旗了。

吳英為自己辯護的理由是,她把錢都投入了企業經營。而為她辯護的人說,如果她是為了非法佔有,早就應該捲款逃跑了;又說她借來的錢,都投入實體經營和支付高額利息,並無蓄意訛騙;至於說她買了一架法拉利跑車,那也只是她資金的九牛一毛,內地擁有法拉利跑車的大款多着,就在中等城市蘇州,也有法拉利跑車的專賣店。

高幹貪腐 多判死緩

雖然吳英有罪,但她不是殺人放火、暴力集資,或者妨礙國家安全,實不至於罪該判死。內地有不少貪官,罪行比她大得多,惟東窗事發後,頂多只是判個死緩。

記憶之中,多年前真正處死的只有一個原人大副委員長成克杰;貪污腐化牽連甚廣的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原廣東省政協主席陳紹基,都是判囚以至死緩而已。而且,不少判死緩的高幹,不久便「保外就醫」了,連罪大惡極的江青等都是如此。

現在,內地有不少法律界人士、大學教授、知識分子以及浙江的民營企業家,都對這個判案議論紛紛。因為此案的判決涉及中國法院定罪、量刑、民間資本出路、社會公平等話題,引起全國各界人士關注。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對吳英死刑的覆核已有通報,其中既有「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表示「犯罪情節特別嚴重」;也說「案情比較複雜」,表示仍有商榷餘地;又說最高法院將「嚴格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審慎處理好本案。」這個回應,各方的解讀是「謹慎樂觀」。

在內地,很少有非政治性的案件會引起這麼多人關注,引起法律界、知識界的廣泛討論。因此,最高法院的初步表態,證明社會上的輿論已經引起法院「複雜」的反應,最後的判決可能令覆核程序對量刑改寫。最大的可能是:改判「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吳康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