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鎖快餐店美心MX的女收銀員六年前聲稱見店內地面濕滑,曾通知分店經理處理卻被當「耳邊風」,結果終有男顧客不慎滑倒,再撞向女收銀令她失平衡撼向餐牌傷及頭部和拉傷頸部,使她頸椎移位、手臂及背部麻痹,需動手術治理,久醫未愈下無奈離職。她事後入稟高院指美心疏忽提出索償,案件昨日開審。
原告黃甫妍(譯音),被告是美心食品有限公司。原告一方未有透露索償金額,但因案件在高院審理,故索償額高於一百萬元。
事發在○六年十二月十二日的銅鑼灣軒尼詩道美心MX快餐,原告昨日供稱,在出事前已發現收銀位置因冷氣機滴水、同事用正門送濕貨、顧客穿濕鞋進出及清潔同事人手不足等原因,以致該處地面經常濕滑,她曾向分店經理匯報但無人跟進。事發下午二時半,她更換成下午茶餐牌時,有男顧客因地下濕滑而跣倒,肩膊撞向她肩膊,令她失平衡下頭撼向餐牌,頸部亦告拉傷,但幸未有跌倒。
原告指男客事後爆粗大罵:「有冇搞×錯?咁跣o架!」而她雖感頭部劇痛,但仍繼續工作翌日才看醫生,個多星期後她再求醫,證實頸椎移位需動手術。手術後她仍感手臂及背部疼痛及麻痹,最終在○八年離職。至今她仍要定期做物理治療,並因受症狀長期困擾,要接受精神科治療,以致無法工作。
被告代表律師盤問時指她出事前已有看頸椎科,而且她呈堂的醫生報告及過往的工傷索償資料,均未有提及過地面濕滑這點,亦無說扭傷頸部,質疑她是為了指摘被告疏忽,才虛構地滑之說;原告則堅稱有提及,只是對方沒有記錄。
案件編號:HCPI 75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