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考入世界知名清華大學、半生經歷多段婚姻的北京女子,○六年背夫偷漢,瞞着任建築師的港人第三任丈夫謝少祥,在港與一名私人執業醫生搞「一夜情」,惟此名人到中年的北京女子在偷歡背後,亦暗埋「屈錢陷阱」,事後勒索醫生十萬元,否則會帶同醫生精液報警指控遭對方強姦,中年婦事後被拘控,惟在案件候審期間棄保潛逃內地。直至今年初,中年婦聲言誠心向佛要承擔「罪孽」,在丈夫謝少祥陪同下返港自首。中年婦昨在區域法院認罪,還押候判。
原籍北京的女被告楊澤昕(四十三歲)昨日承認勒索和違反歸押令兩罪,案件押後至本月廿八日,待索閱被告背景報告後宣判。暫委法官彭中屏聽罷辯方提及被告的特殊經歷後,特別要求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後才判刑,期間被告還押。身形瘦削、皮膚黑黝、面部輪廓分明的被告昨日束上馬尾、身穿白色襯衫和墨綠色外套出庭。她在犯人欄內不斷哭泣,而她的多名親友亦有到庭聽審。據悉,涉案事主X是一名私人執業的耳鼻喉專科醫生,年約四十多歲,案發時是單身。
案情指,X於○六年九月透過前女友Y認識被告。○六年十一月初,X約會被告晚飯,在飯局中被告要求X投資二十萬元在她的深圳生意上,X表示需時考慮。不過X當晚帶被告返家,二人在同意下性交,期間X有使用安全套。同年十一月廿九日早上,被告約X到中環文華酒店的Captain's Bar,被告先問X借手提電話後,再次問X會否出錢投資,遭X拒絕。被告聽罷即時失控,大罵X,並要求X給她十萬元作賠償,否則會帶同他的精液和她被扯爛的衣物到警署報警指遭他強姦,被告又拒絕歸還X的手機,二人不歡而散,X隨後報警。
X同日在警方指示下,於當晚七時再約被告到酒吧,警員在酒吧外埋伏,X在酒吧內將放有十萬元現金的白信封交給被告後,被告將一個黑色手袋交給X,X發現袋內有他的手機及女士服飾等。警方在酒吧外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向警方否認事件,她表示只是替Y向X收錢,而她跟X案發時關係良好。被告之後被起訴,○八年二月十九日到區域法院提訊,獲准保釋候審,被告同月廿一日離港潛逃返內地,直至今年一月二日在落馬洲管制站自首。案件編號:DCCC 112/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