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轟青年六槍 兩警供稱自保

被指有濫藥前科的青年疑在家中持刀自殘,警員接報到場時更涉嫌持刀及警棍襲警,其中兩警遂向他連轟六槍制服,中槍後身上留下七個彈窿並要取出兩粒彈頭的青年大難不死卻惹上官非,被控以傷人及襲警兩罪,昨於觀塘法院受審。兩警庭上供稱因感到生命受威脅才先警告後開槍,事後二人亦要接受強制性心理輔導,而當中開了四槍的男警更獲升職。

報稱冷氣技工的被告陳駿傑(廿歲),中槍後一度情況危殆須留醫深切治療部,醫生在他身上取出兩粒彈頭,並在他左上臂、左前臂、左腋下及右盆骨找到七個彈窿,昨庭上所見,被告除了面色較蒼白及瘦削外,身體並無異樣。事發時隸屬東九龍衝鋒隊,今年一月一日獲晉升為警長的何惠安、警長李錫安及警員余家傑先後作供。綜合他們的供詞指,事發於去年九月六日早上八時多,接報到樂富邨宏樂樓五樓一單位處理懷疑自殺案,到埗後見報警的被告祖母在走廊招手示意:「呢度呀!」而被告則右手持刀從單位走出大叫:「報乜×嘢警呀!」

被告高叫「斬×死你」

何表示見被告持刀的手雖然垂下,仍拔槍及將槍口向下警告:「咪郁放低刀,否則開槍!」李亦高舉警棍戒備,被告一度舉起刀行前大叫:「咪埋嚟!劈×你!」之後又返回單位及傳出打爛玻璃聲,警員因擔心被告祖母安全,將她帶到後樓梯暫避。

不久被告再右手持菜刀,左手持鎅刀衝向李及余,李遂丟下警棍拔槍至水平位置警告:「咪郁,否則開槍!」被告無理會,反而丟下鎅刀執起警棍,轉身面對身後的何。何遂以槍瞄準被告肚部並向後退至牆角,被告則舉刀作勢劈向何的頸肩及大呼:「斬×死你!」

當差30年首次開槍

何遂在二點五米距離下向被告的肚連射兩槍,但被告毫無反應並繼續舉刀,何在約一點八米的距離再開第三、四槍,因被告仍無反應,何最終用手捉着被告,但遭揮拳打跌眼鏡,右手臂也被斬傷。

而李此時趕到,見被告轉身舉刀目露兇光,遂在十至廿呎距離下,瞄準被告心臟連開兩槍,這亦是李當差卅年來的首次開槍,被告中第二槍終倒地滲血。李及何強調每次開槍前均有先警告,並非辯方所指是在電光火石間連環開槍,但二人承認因擔心生命受威脅而開槍。

案件編號:KTCC 47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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