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幻鼠尾草」擬列管制

【本報訊】近年在網上出現的派對毒品「迷幻鼠尾草」,有入侵本港的趨勢,警方曾放蛇在網上購得,惟本港現尚未立法管制,保安局禁毒處建議修訂《危險藥物條例》附表,將迷幻鼠尾草及其成分丹酚-A,連同迷姦水主要成分y-丁內酯(即GBL),同列作受法例規管的危險藥物,販運、製造、管有、供應、進口和出口須受管制。港府擬於五月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吸食產生幻覺精神錯亂

迷幻鼠尾草正名為墨西哥鼠尾草,原產地為墨西哥,其活性成分丹酚-A可令人產生幻覺及精神錯亂,亦可令身體不協調、暈眩及說話含糊,甚至因知覺扭曲而造成人身傷亡。美國女星Miley Cyrus曾被踢爆吸食「鼠尾草水煙」,引起軒然大波。

禁毒處提交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的文件指,本港未有檢獲墨西哥鼠尾草或丹酚-A紀錄,但傳媒報道它愈來愈受派對中港青年歡迎;去年七月警方曾在網上購得此鼠尾草,情報指有青年明知此物質不受管制,故須速立法管制;而澳洲、比利時、加拿大、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意大利、日本、韓國、俄羅斯、瑞典及美國,均對鼠尾草有管制。同被建議管制的GBL,本身可作調味劑及清除鐵銹或強力膠水溶劑的化學物品,亦可製造飲食補充品等。惟它進入人體後,可轉化為y-羥丁酸(即迷姦水);本港前年曾檢獲小量GBL等危險藥物,反映本港可能有人濫用GBL。因它可作食物調味劑,港府建議立法後,若食物所含分量可供人食用,而安全程度又合理,可獲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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