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踩單車跟蹤洋妞 胖漢候懲

【本報訊】無業漢對一名常踏單車的美籍洋妞情有獨鍾,為求能與對方攀談,他雖然家住屯門,但仍然多次到大埔踏單車尾隨女方,嚇得她花容失色。無業漢早前承認四項遊蕩罪,原定昨日在粉嶺法院判刑,但裁判官指索取的多份報告結論都有不同,感化報告更指被告有性幻想和性需求,重犯機會極高,遂索取進一步感化報告,案件押後至三月廿日判刑,被告繼續還押看管。

報告指有性幻想性需求

身形肥胖的被告林志輝(三十六歲),一頭蓬鬆的長髮,戴上黑框眼鏡。他透過律師求情指,感化報告與精神、心理報告的結論有異,感化報告指被告有性幻想和性需求,不能自我控制,重犯機會非常高,需要精神和心理治療。

但精神報告指被告沒有精神病,被告只是自卑、欠缺社交技巧,心理報告更指被告重犯機會低至中等。

辯方續指,被告不會對該美籍女事主Kristin Michelle Lehmann(廿八歲)和其他女士做出相同行為。裁判官指感化官撰寫報告時,未有參考精神和心理報告,遂索取進一步報告,但強調不一定判感化令或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女事主習慣每周有兩至三晚獨自踩單車。去年十一月,她兩次踏單車由大埔到科學園時,遭被告跟蹤,嚇得她躲起來。被告翌月在大埔太湖花園入口等待女事主,她雖在另一出口離開踏單車,但仍遭被告跟隨,她無奈報警。被告在保釋期間仍未罷手,今年一月再跟蹤女事主,令女事主要再次報警。

案件編號:FLCC 199/201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搵樓18即睇最新樓價走勢、最全面地產新聞及筍盤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