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臨時遺產管理人要求陳振聰披露財產清單的限期早於上周屆滿,但陳昨向高院申請第三度延期,其代表律師指有財務公司同意借出一億五千萬元給陳,希望能再延期十四日。惟法官質疑陳採取「拖字訣」,又當庭揭發陳說謊,原來財務公司仍在審批階段,故此法庭拒絕他再次延期,並下令他付訟費。管理人代表律師在庭外表示會研究下一步行動。
陳振聰一方提交誓章指,會把寶雲道楠樺舊居原址抵押,有公司已同意借出一億五千萬元予他,數日後他便可依命令支付六千五百萬元給管理人,再把另外的六千五百萬元作為法庭保證金。法官要求查證相關文件,即時揭發該公司只是仍在審批貸款。
管理人律師則「踢爆」指,陳說楠樺居的權益全屬於陳,但核數師報告卻指楠樺居原址的業主楠樺置業有限公司欠下股東逾二千六百萬元,陳曾聲稱四星期便可向銀行借到錢,但至今仍未還款,故指法庭不能單信陳的保證。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表示,陳在本案中一直有出庭回應,只是不斷申請延期,不算對法庭命令不理睬,故不算藐視法庭。惟陳之後若拒絕披露財產清單,以證明夠錢賠償;管理人可研究入稟法院,指陳未能提供費用保證及失去打官司權利,要求法院直接判管理人可獲一億三千萬元訟費。陳屆時仍不付款,管理人更可再申請凍結和拍賣陳的資產抵償。
案件編號:HCAP 8/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