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老人院興訟禁制滋擾

【本報訊】土瓜灣一間護老中心表示一名前女院友的兒子聲稱遭院方疏忽照顧其母親,而長期對該中心作出滋擾,昨日遂入稟高院申請禁制令,要求法庭頒令禁止該男子的滋擾行動。該中心的行政總監受訪時透露,對方曾帶同五名紋身大漢上門,在中心內到處拍攝,又曾在中心附近地方,張貼近千張抹黑大字報,令中心職員及院友飽受驚嚇,希望興訟行動能制止對方的滋擾。

原告偉其有限公司,在土瓜灣經營「曉光(土瓜灣)護老中心」,被告袁欽舜。原告要求禁制被告進入上址的三十米範圍作出妨礙或滋擾行為,並禁止被告親身或透過電話或傳真,滋擾原告的職員及上址院友,並要被告作出賠償及兼付訟費。

護老中心行政總監莊春蓮女士昨接受本報查訪時表示,患有腦退化症的被告母親○五年底入住上址,○七年八月她因洗澡時掙扎,撞傷額頭要往醫院縫針,即日出院。但此事後被告便聲言院方疏忽,不斷上門滋擾。

被告曾帶紋身漢上門

莊女士稱,被告其後接走母親,再過年多後其母才去世,但被告的騷擾行為仍未停。她指被告曾上門以粗口辱罵職員外,更透過電話和傳真騷擾中心的運作。此外,被告更試過帶同五名紋身大漢上門,在中心內到處拍攝,及在附近地方張貼近千張抹黑大字報;據知有人更聲言會向傳媒「爆大鑊」,叫中心負責人「開個價」。

她指中心曾為事件報警,被告剛於前日因涉嫌在電話刑事恐嚇原告職員而受審,惟獲判無罪。莊女士希望今次入稟,能成功阻止被告滋擾,以免院友及職員人身安全受威脅。

案件編號: HCA 32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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