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大學學生宿舍揭發男宿生偷拍女生淋浴醜聞,涉案機械工程系三年級男生,昨在東區法院承認三項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名,法庭鑑於他將參加畢業試考取學位,又獲學院助理院長撰信求情讓他繼續學業,准他保釋至四月十三日,等候感化官及心理專家報告後判刑。但裁判官明言不接納被告因一時衝動犯案,更有別於一般的偷窺案件,指他不但偷看還錄下片段收藏,不排除判以監禁式刑罰。
被告陳駿,廿一歲,被控於去年六月及七月,先後用手機偷拍住在同一宿舍並彼此認識的女生X、Y及Z淋浴。案情指七月七日凌晨十二時許,X跟被告以短訊交談,被告因此得知X欲往洗澡,遂到X所住樓層的浴室偷拍。X洗澡期間發現浴簾中有一部電話伸進來,大驚高呼,但她穿回衣服衝出浴室已不見瞥伯蹤影,遂報警求助。
稍後宿舍方面搜查全部宿生房間,在被告的手機搜出拍下浴室內部及X衣服的照片。警方接報拘捕被告,並在其電腦內一個加密文件夾、外置硬碟及其電子郵箱內,再搜到X、Y及Z的五段全裸出浴片段。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自幼成績優異,會考取得四優,今夏將大學畢業,希望法庭可網開一面讓他完成學業。律師亦呈交由被告就讀學院的助理院長、宿友及中學同學所寫求情信。
案件編號:ESCC 5273/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