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家子再涉非禮女生

十六歲富家子因三度在小巴非禮少女,年初獲判感化十五個月後,不足兩星期又涉嫌在港鐵車廂內非禮十五歲女生,因父母不願保釋而被收押的富家子,昨於東區法院受審。事主指當時身穿旗袍式校服,被人以手穿過裙衩上下掃她大腿,對方還將手指從下伸入她的打底褲內;她清楚記得當時非禮她的男生是啡髮長劉海,後來警察發覺對方戴假髮。法庭裁定被告非禮罪表證成立,將他收押三月八日裁決。

被告鍾雋弘(十六歲)被控今年一月十六日在金鐘港鐵站的列車車廂內,非禮十五歲女事主。事主供稱當晚六時許,她穿着校服由尖沙咀乘港鐵到銅鑼灣,在金鐘轉車時遇上被告站在她身旁。不久她感到有人觸碰大腿,初時以為人多擠迫遂撥開對方,惟對方再「出手」,以手指穿過其裙衩,掃她的大腿更伸入打底褲內。

她非常驚慌不敢出聲,想在灣仔站下車又因人多不得要領,她一直被摸至銅鑼灣。此時一名「哥哥」問她是否被非禮,還協助逮住被告。

「哥哥」見義勇為助擒人

任職會計、見義勇為的該名「哥哥」黃漢杰供稱,當時感到褲袋有郁動以為遇扒手,低頭察看便見到事主正被非禮。他見事主驚恐,又見被告正狠狠地盯着她,遂質問被告。被告解釋:「好多人,唔覺意掂到佢」,他即指摘:「你唔覺意?我見到你由金鐘摸到嚟銅鑼灣喎!」此時列車剛埋站,被告欲衝下車逃走,他遂高聲要求月台乘客協助:「非禮呀,捉住佢」。至警察到場,他聽到被告跟事主求情:「唔好意思呀,我下次唔會o架喇」。

被告被裁定控罪表證成立後,自辯指當日在車上被擠得不能動彈,雙手均被其他乘客擠着,直至列車駛至灣仔減速,他才驚覺自己的手原來一直貼着他人大腿,他發現後已即時將手移開,但卻被指控非禮。

一直拒絕保釋兒子的被告父母,昨亦有到庭旁聽,在案件押後前,父母卻突然要求申請讓被告擔保等候裁決,最終被法庭拒絕。

案件編號:ESCC 26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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