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長期疏懶 官民僭建成瘋

僭建問題真係好鬼死頭痛,一來數量繁多,二來不易揭發,三來執法疏懶。於是乎咯喎,香港遲早變成僭建之都,畢竟連特首、司長同局長都係僭建業主,小市民梗係有樣學樣啦。

僭建數量繁多唔使講嘞,大家隨便去新界丁屋村落走一趟,觸目所及都係三尖八角怪獸屋。至於不易揭發,咁就多得特首候選人唐英年親身示範,原來富貴人家嘅豪華獨立屋可以一不小心就「掘深咗」,掘出一個隱蔽性極高嘅地下宮殿,如果唔係知情人士一嘢踢爆,外界真係唔會發覺掘窿竟然掘出別有洞天。

至於執法疏懶又點睇呢?不妨以一宗申訴專員公署提供嘅個案作為例子,正所謂見微知著,睇完呢一宗個案大家應該明白唐英年之流點解會咁無法無天。

申訴專員公署接獲一名大廈住客嘅投訴,事主居住於一幢大廈嘅頂樓單位,樓上天台屬於私人擁有,並且有違規僭建物,體積大到好似起多咗成層樓。事主○六年起多次向屋宇署同食環署嘅聯合辦事處投訴,因為樓上僭建物搞到天花滲水,屋宇署居然認為冇明顯結構安全問題而停止跟進。去到一○年,滲水惡化,石屎剝落,鋼筋生銹,屋宇署先至搵天台業主要求處理。問題係,你估天台業主係邊個吖嗱?哈,原來係特區政府呀,該煨!

件事係咁嘅,涉事大廈嘅地契早於一九九二年屆滿,天台原業主嘅合法繼承人一直冇完成地契續期,所以政府就變成天台臨時業主,由地政總署代理相關事宜。所以咯喎,屋宇署一○年三月致函地政總署強烈勸諫盡快清拆僭建物。之但係地政總署拖得就拖,以政府並非永久業主為由斷然拒絕。搞來搞去搞咗一大餐,地政總署先至實地視察並且徵詢法律意見,直至去年年底由署方清拆僭建物。

申訴專員黎年就批評嘞,地政總署拖延十三個月先至處理問題,態度官僚僵化,令到投訴人長期飽受危樓威脅同滲水滋擾。黎年認為,政府既然係業主就責無旁貸,政府唔處理事主真係投訴無門。

呢嗱嗱嗱,明白未呀?官僚僵化嘅後果就係僭建成風。更正更正,嚴格而言應該話係僭建成瘋,好似唐宮風暴咁吖,僭建面積竟然多達二千幾平方呎喎,幾瘋狂呀!

其實講真,執法長期疏懶唔係冇理由㗎,睇睇曾蔭權就知發生乜嘢事。佢自己都係長期疏懶,淨係識得群埋富商黐飲黐食,搭完超級遊艇宿一宵之後,掟低幾舊水「渡輪費」就算數,白吃白喝連住宿費都慳番。有咁嘅特首,自然有咁嘅官僚啦,上樑不正下樑歪,一個二個目無法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