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粉嶺馬屎埔村女村民指,恒基地產旗下一公司要求收樓不合理,她上周向法庭申請暫緩執行令,案件昨於區院內庭聆訊時,女村民表示考慮到可能要承擔訟費風險,撤銷暫緩令的申請,但仍希望對方律師可向恒基表達她想繼續居於該村的意願,被問及一旦再被迫遷有何打算,她表示:「咪去四叔(恒基主席李兆基)門口住囉!」
原告祺星有限公司,被告鄧可興。鄧昨在村民陪同下到庭,她透露其丈夫在村內居住逾五十年,她八一年來港後亦一直住在村內,原本地主是她親戚,准許他們長期租住上址,惟親戚○六年把地賣給原告,當時亦帶鄧同往原告處,鄧聲稱在不大了解情況下簽了一份「交吉」協議書,她當時以為原告只會在重建該地時才向她收地,現時卻要她遷出,她認為不合理。
案件編號:DCCJ 380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