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輪姦友人胞妹 兩青年判刑

【本報訊】送貨男工追求朋友的十八歲胞妹不果,但與對方混熟,兩年前男工夥同任侍應的男友人與少女一同在除夕夜倒數。少女飲下紅酒後不勝酒力,遭兩男帶往單位輪姦,早前二男在高院承認一項強姦罪,廿三歲的男工劉嘉盛當時已判囚三年,而十九歲的侍應葉照順昨日被判入教導所。控罪指二人在一○年十二月卅一日在元朗朗屏邨某單位內強姦女事主X。

案件編號:HCCC 22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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