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縱火積犯再犯案 如願坐監

【本報訊】有三十三項案底,當中五次涉及縱火的無業漢,聲稱生活艱難寧願坐監,去年出獄不久又在筲箕灣縱火燒電單車,被巡警當場拘捕。涉案被告吳仲偉(四十一歲)早前在區院承認一項縱火罪,法官昨指縱火乃嚴重罪行,被告若有生活問題應尋求正當援助,重判他入獄五十六個月。

案發於去年九月廿二日約晚上十一時半,兩名警員巡經筲箕灣東喜道時,發現被告將一個燒着的CD盒放在一輛電單車座位上,警員上前追截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DCCC 135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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