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兄弟」爭產 律師疑疏忽

【本報訊】西貢氹笏村一物業的業主十六年前過世後,一名聲稱是其子的男子透過律師向法庭申請成為死者的遺產執行人,惟十六年後,突然出現另外兩名男子亦自稱是死者兒子並要爭產。「三兄弟」後來和解了結案件,法官昨為此案頒下判詞時,批評當年替第一名申請人處理案件的律師疑未盡責查明資料,有疏忽之嫌,法官指會將此個案交由律師會跟進,若另有內情,則會轉交律政司跟進。

原告黃華西及黃華南,被告黃華東。判詞透露死者黃元亮八一年去世但沒留下遺囑,他在西貢氹笏村有一座三層高的物業。被告九五年入稟聲稱是死者兒子,母親是死者唯一結髮妻子,他後來在律師協助下取得法庭許可當遺產執行人。

涉瞞有其他兄弟姊妹

兩名原告則在去年六月入稟,二人均稱是死者兒子屬同父異母兄弟,要求取得遺產。法庭處理案件時發現,死者曾與三名女子育有六名子女,被告一直知曉卻沒告知法庭,被告為此聲稱有告知當時的代表律師,惟該律師卻指不用提出。法官認為要把此情況交律師會跟進,看是否有律師涉及疏忽,若發現是被告所言不實,則轉交律政司跟進。

案件編號:HCAP 1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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