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漏洞:特首數小時回港毋須署任

【本報訊】曾蔭權上周六「秘密」過大海,事前完全沒有作出公布,令人質疑是否不希望讓人知道他其實是出席賭業集團的活動;而他「忽然」到澳門已非首次,○六年便曾到濠江與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及多名前行政會議成員「密會」,當時政府亦沒有公布,有關安排被外界質疑不清晰及欠缺透明度。

根據慣例,曾蔭權休假或官式外訪時,政府新聞處都會在政府網頁刊登新聞公告。而根據《基本法》第五十三條,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短期不能履行職務時,由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依次代理其職務。

欠透明度曾捱批

此外,以往曾蔭權外訪時,政府新聞處均對外公告有關地點及日期,惟曾蔭權多次出訪澳門,新聞處則試過未有公布,如○六年他與妻子曾鮑笑薇乘直升飛機往澳門作私人訪問,與當時的澳門行政長官何厚鏵會晤,政府新聞處當日並沒有刊登公告,而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恰巧亦於當日抵達澳門,引起曾蔭權密會疑雲。

另外,政府總務規例亦指,首長級或以上職級公務員因病、年假或外訪等事暫時缺勤,政府亦會作出署任的安排,部門首長或以上職級的公務員署任期若為十五天以上,須於憲報公告署任官員任命和執行期限;而局長即使請假數天,也要藉憲報公告任命。過往政府署任安排惹起不少爭議,有立法會議員曾批評有關安排欠缺透明度。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應立法會議員質詢時指,主要官員要是在某段時間內未能履行職責,及主要官員在不能履行職責時的署任安排須向公眾清楚交代,然而須視乎個案彈性處理。至於曾蔭權今次前往澳門,事前沒有向外公布,特首辦發言人表示,只要特首於離港後的數小時內可返回本港,便毋須找人署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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