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美容院不良銷售手法的個案愈來愈多,消費者委員會昨近二十年來首次公開點名譴責美容院Q&A+ Health Spa(下稱Q&A)「三宗罪」,包括以虛假代言人比賽游說顧客購買巨額美容療程,私自為顧客「狂碌」信用卡,及以失實廣告招徠。消委會在短短兩年間接獲六十一宗投訴,涉款共八百五十萬元,最離譜是單一宗涉三百七十萬元,女事主要賣樓贖身,相信是歷年來涉款最高金額的美容院投訴。
消委會商營手法研究小組主席陳志光昨表示,一○年及一一年分別接獲三十七宗及二十四宗有關Q&A投訴,一半為不良銷售手法。Q&A被指經常以高壓手法游說顧客購買新療程或提升服務,其中投訴人A小姐一○年參加為期一年減肥療程,價值一千九百八十元,後來被職員不斷游說購買更多服務,聲稱參加「纖體代言人」比賽,費用七萬一千多元,但贏出可獲五十萬元獎金,輸掉亦有十萬元獎金及回贈。
A參加計劃後,再被游說做面部及身體不同部位療程,收月結單始知碌卡十二萬元,包括聲稱是贈品的費用,以及半年後才扣數的簽帳。A感被騙,要求取消交易,店員提議將卡數轉至其他信用卡,着A在空白信用卡過數紙簽名,店員又指未成功過數,其實A已再被「碌」十八萬元。
結果A被「碌」九張信用卡,共涉五十四萬元。她多番要求取消簽帳遭拒絕,向消委會投訴。美容院回覆該會,承認從未舉辦代言人比賽。A昨回應本報指,消委會事隔兩年才點名批評Q&A已太遲,現有待警方搜證調查,看能否起訴Q&A,她對能否取回款項感無奈。另一宗涉三百七十萬元的投訴人亦表示,正等候警方的調查工作。
警方發言人表示,接獲消委會轉介三宗個案,至今拘捕一男十女,案件列作懷疑詐騙。經調查後,其中一男七女獲無條件釋放,其餘三名女子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三月一日向警方報到。
今次是消委會歷年來第四次公開點名譴責美容院,對上一次是九三年。陳志光稱,曾與Q&A多次接觸,但對方採拖字訣,未積極解決問題,惟有公開點名警愓消費者勿墮銷售陷阱。網頁指公司○四年成立,曾聘藝人陳敏之為代言人。陳敏之昨日強調,與Q&A的合約已終止,至於Q&A網頁上仍有她的資料,將向經理人公司反映。Q&A有四間分店,位於旺角、紅磡、青衣及元朗,記者昨日到紅磡分店查詢,店員遮擋店舖,關門關燈,拒回應事件。
陳志光表示,商品說明條例現時只涵蓋產品銷售,港府正擬修例將提供服務亦納入,冀法例盡快落實。消委會去年接獲八百八十六宗有關美容服務的投訴,較一○年上升一成二,當中百分之廿六涉及銷售手法。
1.旺角彌敦道610號荷李活商業中心16樓1620-1623室
2.元朗大馬路20號地下
3.紅磡寶來街39號紅磡灣中心16號舖
4.青衣港鐵站一樓60號舖
資料來源:消委會
1.堅決向重複游說的高壓促銷手法說「不」。
2.對「舊轉新」的服務療程或套票提高警覺,通常轉換過程中易涉及購入新服務。
3.切勿交出信用卡或簽署文件,任何交易作實前必須核實金額。
4.對減價、試做等優惠提高警覺,小心被游說「加碼」服務。
5.不宜盡信廣告,應徵詢醫生或專業人士意見。
6.避免同一時間預繳多個服務計劃或長期合約。
7.如被困房間內高壓推銷,可要求即時離開,甚至報警求助。
資料來源:消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