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治雙非 用重典

內地孕婦來港搶誕雙非嬰,為中港矛盾火上澆油。若要根治問題,當然必須在法律層面解決,即是取消雙非嬰的居留權。

可是嘛,曾蔭權政府顯然是船頭怕賊船尾驚鬼,既怕修改《基本法》是「好大動作」,亦驚提請人大釋法是「好大爭議」。於是乎,堵截內地孕婦光靠見招拆招的行政措施。

廣東省省長朱小丹大派定心丸,表示有辦法解決雙非問題。真的嗎?按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張楓的說法,內地夫婦如果到香港超生嬰兒,會按一孩政策徵收罰款;父母若是內地公職人員,會被開除職位。

依我說,如果真的害怕修改《基本法》或者提請人大釋法,倒不如按此思路為之,治雙非,用重典。

中國政府假如真心誠意限制雙非嬰,超生當然要施以阻嚇性罰款,即便是出境亦要嚴格把關,總不可讓身懷六甲的「六甲兵團」如入無人之境。

至於香港方面,除了種種行政措施,巨額的懲罰性收費亦是可行之計。你衝急症室產子嗎?罰個十來二十萬元,拍拍屁股企圖走數嗎?不發給你出世紙。重重的罰款一來可以嚇退不少闖關雙非嬰,二來嘛,這些巨額罰款可以補貼本地孕婦被搶去的資源。

若是按照正常預約程序產子,接生費用也大大提高至不合理水平,貫徹的是趕客精神,挽救淪陷了的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