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高等法院於去年十二月裁定,恒豐企業主要股東李德義及其子李建勤,須支付十二億元贍養費給李建勤的前妻曾昭穎,高院昨就案件再進行了約兩小時的閉門聆訊。曾昭穎在父親陪同下到法庭,但只有她和律師出席聆訊,連她的父親亦只能在庭外等候。李德義和李建勤父子則只是派律師到庭。曾昭穎在庭外多次面露笑容,但守口如瓶。她在聆訊結束後透過律師表示不能透露聆訊內容,隨即與律師一同離開法庭。
案件編號:HCMC 5/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