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雙非孕婦問題,香港社會已經日漸得到共識,就是「唔要」。之前的討論,還是有些支持,認為雙非嬰兒可以補充香港的人口,解決老化問題,但發展下來,支持這種觀點的人愈來愈少,而始作俑者的政府,也不敢再提,轉趨沉默,所以現時之爭,是如何善後,阻截雙非!
泛民方面,公民黨身份尷尬,所以對此事是可避則避。有中產朋友以前是公民黨的粉絲,但最近也惡言相向,無他,家中有菲傭,老婆又大肚,一次過中了孖寶。而民主黨則睇到風頭火勢,不會像公民黨那樣盲目躁動,所以雙非孕婦也不敢接受,只是建議修改《基本法》。
現時社會建議的方法有三,民主黨為首建議修改《基本法》,新民黨葉太建議釋法,行政長官參選人梁振英建議用行政手段。這三套方法,本欄早已全部分析過利弊,由始至終,本欄都力主用行政手段,而不必修法釋法。
簡而言之,修法曠日持久,而且根源不是法例本身,而在法官解釋。一有問題,就按照反對意見去修改,《基本法》只會愈搞愈長,而且你修我又修,《基本法》再無權威可言,泛民目的就是想打開缺口,那就正中下懷,可以重寫《基本法》!
最合邏輯的做法是釋法,而且應該在法院判了莊豐源案時就釋法,但當年不釋,到十年後今天才釋,在情在理都很難解釋。
北京的立場,是非不得已不釋法,所以次序上釋法應排在行政手段之後,現在行政手段仍未全用上,而本欄早要求中央出手,因為孕婦來自大陸,一體兩面,大陸一用上行政手段,威力比香港大幾倍,正本清源,問題自解。
張志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