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食店以蠱惑招售賣食物,營商手法有問題,惟目前法例只對售賣食物所標示的重量或粒數作出規管,故此魚蛋改以碗裝出售,很難量化數目,在此灰色地帶下,在搜證上會出現困難。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由海關執法的《度量衡條例》,規管貨品的重量和度量不足,但有關小食店的魚蛋以碗裝出售,不是以粒數作單位,因此較難量化。他認為大小碗魚蛋的分量一樣,有「博懵呃遊客」之嫌,銷售手法有問題,但因難以量化,店員可解釋為人手操作之誤,而非存心欺騙,故在法理上難得出結論。
海關發言人表示,《度量衡條例》規定任何人在交易過程中,供應少於宣稱供應數量的貨物,或使用不準確的度量衡器具,均屬違法;若小食店有清楚標示若干價錢可買多少粒魚蛋,而經調查後證實供應少於宣稱的數量,便觸犯條例而遭受檢控。海關指,本港未有條例規定出售的貨品必須展示任何價格標誌,及規定某種貨品必須以特定單位計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