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林光宇透支逾30萬買港機股

【本報訊】民航處前處長林光宇涉嫌內幕交易一案,昨在東區法院續審。林光宇繼續自辯,否認控方指他當日接過香港飛機工程(下稱港機)行政總裁鄧健榮提醒他開會的電話後,便趕在股市收巿前返回辦公室買股票。但他承認,當日購入港機股票時戶口無錢,便從往來戶口透支了三十多萬元入貨。控辯雙方已完成傳召證供,今日會進行結案陳詞。

六十六歲的林光宇續接受控方盤問,表示案發當日下午三時許跟鄧通電話時,仍覺得「頭暈暈」,他見距離開會還有時間,便返回辦公室收信。

被問及落盤買港機股票時是否清醒,他強調當時十分清楚自己在做甚麼,落盤時亦無猶疑。他亦承認,由於他戶口內無錢,他便同時在網上進行透支及轉帳,亦成功完成相關程序。

「酒精影響 忘記在港機角色」

另外,辯方亦傳召專業組織香港中毒諮詢中心總監劉飛龍醫生作供,劉指根據辯方律師提供的資料,計算過被告當日所飲酒的分量、其身高及體重等,計算到他在午餐後至在辦公室買股票時,其一百毫升血液內含三十至五十毫克酒精,足以影響他的判斷力及記憶力。

劉因此相信,被告在買港機股票時,確有可能受酒精影響,而忘記了他在港機的角色,以及有人曾向他透露收購的事,並影響了他判斷,令他犯上以往不曾犯的錯誤。但劉亦承認,他的推論全根據辯方提供的資料,他並無就資料內容進行獨立調查。

此外,曾任聯交所總經理的Richard Witts昨日亦出庭任辯方證人,他確認當日與被告及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同枱,指各人到場便先喝雞尾酒,甫坐下,侍應亦會不斷替客人添酒。

案件編號:ESS 1694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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